認識基金會
國外勞務費用核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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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購買(含由網路購買)國外勞物,例如:論文編修、技術服務、商情資訊、研究報告等,該外國事業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,且同一筆交易報酬達新台幣2,000元以上者,購買人須於給付之次期15日內(註:即次單月15日前),上網填具繳款書-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/線上服務/電子申報繳稅服務/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(線上版)/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-408,依規定稅率繳納營業稅後,再憑勞務收據及營業稅繳款書,向本會申報費用。
國外學會、研討會之註冊費、報名費、旅館住宿費、及期刋論文刋登費不需申繳營業稅。
本會不受理補報補繳,且未依規定申繳營業稅,經稽徵機關查獲,除追繳本稅外,處1至10倍之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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